关于延长10月申报期限的通知

发布人:浦东第三十一税务所
发文日期:2009-10-09


     

    外贸企业:

            接上级通知,因国庆长假本月申报期顺延至10月23日(星期五)截止。敬请留意,及时做好申报工作。
     

      

    第三十一所
    二○○九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