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浦东第三十一税务所
发文日期:2010-04-09
各外贸企业:
2010年的退税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本年各月份申报截止日公布如下,请大家按照国税函【2007】1150号文要求,按期申报退税。
申报月 当月申报截止日
2010年1月份 1月18日
2010年2月份 2月22日
2010年3月份 3月15日
2010年4月份 4月19日
2010年5月份 5月18日
2010年6月份 6月15日
2010年7月份 7月15日
2010年8月份 8月16日
2010年9月份 9月15日
2010年10月份 10月22日
2010年11月份 11月15日
2010年12月份 12月15日
﹡以上日期来源于2010年浦东新区税务局对外公布的申报手册,如有变动,将及时通知。
第三十一税务所
二〇一〇年四月
温馨提醒:浦东第七税务所外贸企业参照执行,如有变动,请以税所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