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上海市2011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沪国税所〔2011〕106号)


发文日期:2011-11-23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税务三分局、财政票据中心: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精神,现将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审核确认的《上海市2011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民政局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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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时间: 2011-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