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新办企业后续事项告知书(大厅办理)


发文日期:2014-04-15


    新办企业后续事项告知书(大厅办理)
    新办企业领取税务登记证后,请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基本涉税事项:
    一、纳税申报
    领证当月与管理所建立户管联系→签订《税库银三方协议》→办理电子申报
    1、签订《税库银三方协议》    办理窗口:综合服务
     
    2、办理电子申报
    基隆路9号2楼大厅办理CA证书,再至基隆路1号办税服务厅215室申请开通。
    3、网上办税事项
    申请了电子申报CA证书后,若您发生以下事项可直接通过网上办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发票核定管理、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网上预约受理、电子申报撤销、存款账户报告。
    请凭CA证书(电子申报USB棒)登录“自由贸易试验区税务局网上办税平台”(www.ftz.tax.sh.gov.cn)。
    若您在安装、登陆、使用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可直接拨打咨询热线96805转2。
    二、购买发票
    办理《办税员联系卡》→领取《发票领购簿》→发票核定
    1、办理《办税员联系卡》    办理窗口:综合发放
    需提供的资料(两种情况):
    1)初次办理《办税员联系卡》。请至综合发放窗口领取《办税员培训告知书》与《办税员联系卡申请表》。根据告知书要求,参加办税员培训后,凭《培训合格证明》,《办税员联系卡申请表》,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办税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寸近照1张到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办税员联系卡》。如有中级以上经济类资质证书(会计师、税务师、经济师),带好原件及复印件,可代替《培训合格证明》。
    2)增加兼职单位。请带好《办税员联系卡申请表》,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办税员身份证明,《办税员联系卡》原件,增加兼职单位。
    2、领取《发票领购簿》  办理窗口:综合服务
    需提供的资料:单位的公章及发票专用章、《发票印制、购用登记表》、领购发票经办人身份证明(办税员证、居民身份证、护照等)复印件(需盖公章)。
    3、申请发票核定   办理窗口:集中审批
    需提供的资料:变更发票核定申请表
    重要提醒:申请的发票如需要开票系统的,应另行申请。
    1)营业税纳税人开具“上海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统一发票(卷式)”、“建筑业统一发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办理纳入税控收款机管理系统申请(集中审批窗口),领取回复文书后,先至服务公司购买税控设备,后至大厅税控管理窗口办理后续发行工作。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凭《上海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结果通知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发票核定结果通知书》(注明发票种类)领取须知并联系服务商,办理税控设备的培训和购置。
    第二、三税务所的纳税人领取须知请至所属市场领取。一市场:台北西路168号一市场106室 黄瑛;二市场:加枫路26号5楼 施伟新;三市场:台北西路168号三市场办公室 冯靖;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机动车(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和旧机动车除外)零售业务的,申请加入机动车销售税控系统(集中审批窗口)。领取回复文书后,先至服务公司购买税控设备,后至大厅金税管理窗口办理后续发行工作。
    4)其他未纳入现有各类税控系统的纳税人,可使用本市税务机关免费提供的单机版通用开票软件,开具国地税通用机打发票,纳税人可登录上海税务网(www.tax.sh.gov.cn)下载。
    三、其他前置事项
    1、办理《电子办税卡》(建议申请,可通过自助终端ARM机实现部分涉税事项自助办理)
    至基隆路1号办税服务厅215室申请。
    2、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符合条件的企业)    办理窗口:集中审批
    需提供的资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会计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复印件、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复印件。(租赁协议须贴好印花税)。
    四、相关告知事项
    1、各事项申请资料需加盖公章,是复印件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2、表证单书请至基隆路1号办税服务厅215室领取,也可登陆登录上海税务网(www.tax.sh.gov.cn)下载中心下载。
    3、如您在网上申报、网上认证、远程报税、金税开票等方面有疑问,请联系:
    (一)电子报税、网上认证、通用机打票服务公司:华博- 96805,38954820;
    (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远程报税服务公司:爱信诺航天信息-962366
    4、上海税务网网上办税服务厅:http://www.tax.sh.gov.cn。用户名为纳税人识别码,首次登录密码为纳税人代码,如密码已被纳税人修改,则密码为修改后的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