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下半度办税员、电子申报培训安排的通知


发文日期:2010-09-01


    温馨提醒:办税员参加培训前须先进行办税员培训报名(报名入口),确认具体的培训时间和地点。
     

    各税务所:


        现将2010年度下半年度办税员、电子申报培训安排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原浦东地区各所纳税人的办税员培训地点:
        1、新金桥路201号现代通信大厦五楼B座;
        2、浦东龙东大道3000号8号楼3楼(张江集电港)。
        原南汇地区各所纳税人的办税员培训地点:
        1、周浦镇年家浜东路2号辅助楼3楼;
        2、惠南镇人民西路通济路口,上海汇亨新亚大酒店有限公司三楼报告厅。
        二、培训时间:共二天,从上午9点-下午4点。
        培训第二天下午2点开始安排电子申报与网上认证培训。
        三、办税员参加培训前须先进行办税员培训报名(报名入口),确认具体的培训时间和地点
        四、办税员培训时需带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1张和办税员联系卡申请表。
        五、办税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放《培训合格证明》,凭该证明并带好办税员身份证明原件,在培训一周后到主管税务所领取由税务机关核发的《办税员联系卡》。
        如果新增纳税人的办税员已有办税员联系卡的,可持上述资料直接到各办税服务厅办理兼职手续。    
        六、纳税人申请参加电子申报时,请带好《CA单位数字证书受理表》、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  件各一份(以上资料为CA中心要求提供,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另请带好CA证书费用80元,电子申报培训免费。一般纳税人申请参加网上认证时,请带好扫描仪购买费用(按扫描仪型号定价),网上认证培训免费。如果办税员熟悉电子申报操作,且已按要求开设和登记好纳税人扣款银行帐号的,可直接到向城路80号407室或第27税务所办理CA证书,直接开通从次月起开始使用网上申报。
        特此通知。

        附录:下半年培训安排表

       


    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处

    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